教工党支部书记在教工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,负责主持教工党支部委员会的全面工作,其主要职责是:
一、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、指示及党总支党员大会、党总支支部委员会的决议、决定。
二、负责支部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年度工作的总结,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,按时向支部委员会、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。
三、负责党支部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。
四、负责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、工作、学习情况及群众的思想状况,发动党支部成员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五、与党总支其它委员保持密切联系,加强党务工作沟通与协调。
六、负责完成党总支安排和部署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