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〈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〉的通知》(教财函〔2019〕105号)文件精神和《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》(湘学助〔2023〕36号)文件精神及要求,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2023-2024学年度国家助学金春季学期受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审查,共有1名同学因已办理休学手续,现不再具备2023-2024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受资助资格,现将2023-2024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转评名单公示如下:
终止1名学生受助资格:
2022应用心理学3班 吴贤202209160115 一等助学金
拟推荐1名学生获受助资格:
2021药学6班 左鑫202109030254 一等助学金
此评定结果在全院公示5日,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日至4月10日。如有异议请与学生管理科联系。电话:0731-85381220(东塘校区),0731-88458846(含浦校区),0730-3170368(湘阴校区)。
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学生管理科
2024年4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