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生党支部:
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,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,根据学校组织人事部《关于做好2016年度湖南中医药大学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通知》及《湘杏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实施方案》要求,现将2016年度学院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认真落实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,按照控制总量、优化结构、提高质量、发挥作用的总要求,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,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;坚持慎重发展、均衡发展,有领导、有计划地进行;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,成熟一个,发展一个。
二、发展名额
2016年度发展党员总数150名,分上、下学期进行,每学期各发展75名。
三、时间安排
上学期:3月21日至4月22日
下学期:9月19日至11月6日
四、预备党员发展程序
入党积极分子确定→发展对象确定→预备党员接收
(一)入党积极分子确定
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,采取党员推荐、群团组织推优及党组织推荐等方式产生人选,做到每发展1名党员,有不少于3名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储备。最后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,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,并报党总支备案。各支部应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,指定1-2名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。
(二)发展对象确定
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、组织考察,各方面优秀且已获得党校培训结业证的入党积极分子,各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以下程序审查合格者、支部大会讨论同意,报党总支审批,可列为发展对象并纳入当年发展计划。
1.团内推优
内容:各年级团支部组织团内推优,推选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上报院团委,经院团委审核后上报学生党支部。
2.党支部组织综合考察
(1)笔试:党章、党史、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等内容。
(2)随机组织查课、查寝、谈话考察。
(3)面试:根据笔试成绩及随机查课、查寝及谈话考察,推荐排名前2/3人员参加面试。
内容:综合素质、时事政策及对党的理想信念等。
(4)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
各学生党支部或各党小组组长组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,听取同志们对拟发展对象的意见及建议。
3.推荐发展对象
各学生党支部结合综合考察情况,按照笔试成绩×40%,面试成绩×50%,查课、查寝、谈话等考察情况×10%,加权总分公示。根据发展党员名额,在综合考察总成绩的1:1.5比例范围内推荐拟发展对象。
(三)预备党员接收
1.召开支委会讨论预备党员接收事宜
2.政治审查
各支部公示拟发展对象,发放函调材料,对拟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;组织拟发展对象填写《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“团内推优”对象审核表》,报校团委审查。
3.召开支部大会,讨论接收预备党员
4.填写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》,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、政审材料、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,报学院党总支审议。
5.谈话
学校党委审批前,总支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,进一步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。并将谈话情况及自己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如实填写在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》上。
6.学校党委审批。
五、预备党员教育考察
对经上级党委审批通过的预备党员,及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,并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。预备期为一年,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。具体要求如下:
1.宣誓。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宣誓。由各支部组织进行,总支委员参加。
2.预备党员按照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认真参加组织生活。
3.每季度以书面的形式向支部汇报思想、工作和学习等情况。每半年填写一次《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》。
六、预备党员转正
预备党员转正申请、考察及审议审察,与新党员发展同步进行。
1.预备党员提交转正申请。预备党员预备期满,向支部提出转正申请书。
2.召开支部大会,逐个讨论并进行投票,作出能否按期转正决议并上报总支审议。
3.报上级党委审批。
七、工作要求
1.落实工作责任制。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,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具体组织发展学生党员工作,各支部书记具体实施。
2.重点发展品学兼优的高年级学生。始终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,将思想入党作为重中之重, 综合考察其思想政治、能力素质、道德品德、现实表现等方面情况,注重把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、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相结合。
3.严格标准要求,严把质量关口,规范发展程序。认真落实推荐制、培养制、预审制、公示制、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。
4.严肃工作纪律。以公开、公正、公平为原则,对违规发展、把关不严、考察失职者进行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。
5.每学期党员发展工作结束后,各支部将党员发展情况及工作总结交院总支。
附件1:2016年学生党员发展时间具体安排表.doc
附件2:新发展党员情况一览表.doc
附件3:转正党员情况一览表.doc
中共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总支委员会
2016年3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