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简介
贷款对象:户籍在湖南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学生、研究生(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)和预科生;
贷款额度:本专科生(含预科生)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2000元;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6000元;
贷款期限: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(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)最长加15年确定,最长不超过22年;
贷款优惠政策:根据国家相关规定,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。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自行偿还利息;
截至2021年底,国家开发银行累计发放助学贷款贷款约2671亿元,覆盖全国26个省(市、区)2309个区县和2711所高校,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966万人次。其中,2021年发放国家助学贷款379亿元,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67万人。
(二)助学贷款还款事宜
还款规则:
借款学生自毕业的下月1日(含1日)开始自付利息。当借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、出国、肄业、退学、被取消学籍时,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。自毕业(或结业)第六年起,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,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。生源地助学贷款5年宽限期满后,按等额还本的形式,每年年底偿还相应本金和年度利息。借款学生因违约造成的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,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%,不计复利。
还款方式:
正常还款:贷款学生毕业当年11月1日(贷款到期最后一年为9月1日)以后,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:www.csls.cdb.com.cn,查询还款当期还款额度。
提前还款:
贷款学生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,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《借款合同》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;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(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、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)及相应利息。
关键时间点:
注意:除11月每月1-15日申请提前还款的当月扣款,15日以后申请的顺延至下月扣款。
逾期还款:
逾期还款会影响信用度!首先,国家开发银行会对逾期本金征收罚息,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%;其次,国家开发银行会按照央行的要求,每季度连续将你的信用记录上传至个人征信系统,如果有逾期还款会影响你自己的诚信记录,给以后的生活造成不利的影响。逾期部分还款只能用支付宝,不能用POS机还款。
(三)诚信及个人征信
诚信是每一个大学生立足社会的根本。在学习生活中要对同学、对家人、对老师、对朋友等讲信用;在经济活动中要讲信用,通过信用卡、助学贷款等借贷活动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,成为日后发展的财富。信息化社会中,缺乏信用记录或有不良的信用记录都将带来不利的影响。
个人征信系统:
个人征信系统全称为“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”,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础设施。开发银行为每一位借款学生都建立了个人信用记录,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,将同学们的个人信用记录定期报送中国个人征信系统。通过将助学贷款纳入社会化信用监管体系,有效提升了助学贷款的风险防控能力。
贷款注意事项:
①请务必保管好您的借款合同,并随时查看重要条款;
②请定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您的还款信息;
③请在规定时间内保持您的支付宝还款账户余额充足;
④请及时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您的联系方式;
⑤请保持您的手机畅通。